北京和利時系統工程有限公司:
我局2021年12月14日受理的你單位提出的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許可申請,經審查,符合《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審批辦法》(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21號,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32號修改)規定的條件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,決定準予行政許可。具體內容如下:
準予你單位生產應答器信息接收單元軟件、硬件和系統集成,并向你單位頒發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許可證,生產許可證與車站電碼化設備、ZPW-2000系列設備、車站列控中心設備、地面電子單元(LEU)、列車運行控制系統ATP車載設備、臨時限速服務器、無線閉塞中心設備軟件、硬件和系統集成生產許可證合并頒發,證書編號:TXJC2019-30013,有效期至2027年01月09日。
2022年0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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