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鐵路局關于監督抽查鐵路產品質量情況的通報
(2014年第2批)
國鐵科法函〔2014〕133號
各地區鐵路監管局:
現將2014年第2批鐵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:
一、產品抽查復查情況
本批無抽查廠項。
本批復查產品16個廠項,合格16個,合格率100%(見附件)。
二、對不合格產品的處理意見
1.根據《鐵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》規定,抽查產品不合格的企業,應在6個月內提出復查申請。有特殊情況的應在限期期滿前提出延期復查申請,并申述延期的理由。逾期不提出復查申請者,視為復查不合格。
哈爾濱鐵路局牡丹江機務段生產的內燃機車用散熱器(雙流道式、DF8型)抽查不合格(2013年通報),未按有關規定履行復查程序,視為復查不合格。
南京涂寶電子漆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鐵路客車用面漆(丙烯酸改性醇酸磁漆)抽查不合格(2013年通報),逾期未提出復查申請,視為復查不合格。
漳州市益材粉煤灰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粉煤灰抽查不合格(2013年通報),逾期未提出復查申請,視為復查不合格。
武漢鐵路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貨車輪重測定儀 STS-16抽查不合格(2013年通報),逾期未提出復查申請,視為復查不合格。
2.對通報的不合格產品,生產企業不得銷售,使用單位不得采購。
三、本通報所公布的內容,不得用于廣告。
四、本通報在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、鐵道質量技術監督網上公布,可登錄查詢。
附件:2014年第2批監督復查檢驗結果
國家鐵路局
2014年9月27日
抄送:鐵路總公司、神華集團、中國中鐵、中國鐵建、中國南車集團、中國北車集團、中國通號、中國鐵物,地方鐵路協會,國家鐵路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及相關檢驗站,局科法司、安監司、運輸監管司、工程監管司、設備監管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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